(同建筑工程)
环境影响评价审批
一、审批管理内容 1、环评审批(按照项目内容,建设单位需根据要求,在开工建设前报送 环评登记表、环评表或环评报告,获得批准后,方能办理开工手续) 2、环保“三同时”试生产审批或竣工验收。建设单位向提交相关材料交 审批部门,经审核后至现场验收并答复申请单位 (若不符合要求, 则需整改达标) 二、办理部门及地点: 张江园区办规建处张江路69号 50801818转
工程报建登记 投资额大干100万元装修工程,建设单位应办理工程报建登记,报建登记 同建筑工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