暑假已至,气温增高,未成年人因游泳、戏水而导致溺亡事故将进入多发期,需引起高度关注:
一、事发原因
(一)不科学的纳凉方式为事件发生埋下隐患。随着气温升高,许多未成年人结伴到江、湖、溪、水塘及水库中游泳纳凉,在不习水性、不了解地形的情况下,为图一时痛快仓促下水,成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。
(二)安全意识不强,自我防范意识差。部分未成年人缺少自我防范意识,虽不会游泳,但在同伴邀约下仍下水玩耍,由于自身年纪小、能力有限,一旦误入深水,极易发生溺水死亡事件。
(三)缺乏配套的安全设施,管理上存在漏洞。农村地区湖、溪、水塘及水库的分布较为密集,此类水域水深不一、情况复杂,且大多没有防护设施和救护器材,一旦发生险情,往往难以施救。
二、防范措施
(一)加强防范宣传。通过发放、张贴宣传资料,发布预警提示等方式强化宣传,提醒群众在暑期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看管,避免发生溺水事故。
(二)做好教育工作。积极与教育、卫生等部门沟通,利用学生回校、教师家访等时机进行安全警示教育,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常识。
(三)设置警示标牌。积极排查危险河段和水域,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提请有关部门进行整改,配合有关部门在隐患突出的重点水域、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、标牌,同时加强日常水域巡防,及时制止未成年人在危险水域游泳、戏水。
(四)完善救援措施。做好处理溺水事故的应急准备,配备长绳、救生圈等必要的救护设备,提高快速反应能力,在接报落水求助警情后,要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,全力开展救援、打捞工作,防止因出警不及时、处置不果断,耽搁救援时间,造成不良影响。
(五)做好善后处置。对已发生的事故,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介入,一方面发现安全监管薄弱环节,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。另一方面,要督促相关单位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和对死者家属的疏导教育工作,避免因善后工作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。同时,要密切掌握动态信息,对有闹事苗头的要快速妥善处置,坚决防止事态扩大,确保社会稳定。